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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9人公告

时间:
2019-11-08 17:31:46
作者:
刘老师
阅读:
来源:
山西教师资格网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以培养小学、学前教育师资为主的市属高校。学校前身是山西省太谷师范学校和山西省太行师范学校。2010年3月,学校在全省16所中幼师学校中率先独立升格,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置为师范专科学校,实现了跨越发展。建校70年来,学校始终坚持崇德博学传统和艰苦创业精神,为社会培养输送了6万余名合格人才,为地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选拔优秀人才充实辅导员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专职辅导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4.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中国共产党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5.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不限;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1月7日后出生).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此次公开招聘事业编专职辅导员9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于2019年11月7日在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xjz.gov.cn/)和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sxjzsf.edu.cn/)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8日—2019年11月2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广安街189号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523办公室。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时须提交以下相关证件和材料(除证件原件外均为A4纸格式):

  (1)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原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研究生认证报告(学位网打印);

  (3)本人近期一寸同版红底免冠照片4张(背面需标清姓名);

  (4)《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公告附件下载,个人内容必须打印),在现场报名时提交审核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名确认;

  (5)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11月21日。

  资格初审主要审查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政治面貌、毕业学校等信息。资格初审结果将在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sxjzsf.edu.cn公布。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6.其他事项:

  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核减情况,将在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sxjzsf.edu.cn)发布补充公告。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内容:内容包括《党的十九大精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43号令)、《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思政[2014]2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2018年1月20日)》《习近平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文)、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基础知识以及山西优秀传统文化等。

  考生务于2019年11月22日下午3:30到学校组织人事处523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届时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提前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可登录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sxjzsf.edu.cn)查询。

  2.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数和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时,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sxjzsf.edu.cn)公布。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分主题演讲与案例分析两部分,主题演讲占50%,主题演讲时间10分钟,重点考察辅导员价值观和思想政治素养、逻辑思维及语言组织能力、讲授能力等。案例分析时间10分钟,主要考察辅导员分析问题、研判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应聘人员提前1小时到达候考室现场抽取主题演讲和案例分析题目。面试时间、地点和形式等在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sxjzsf.edu.cn)发布公告。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当天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校、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学校招聘领导组将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过程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市人社局报告。

  (二)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及时在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巡视力度。市人社局和学校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招聘工作的内部监督力度。市人社局通过现场巡视加强对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特别是笔试、面试环节的监管力度。

  (五)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市人社局、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

  咨询电话: 0354—3127015 (党政综合办)

  0354—3127795 (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 0354—3127015 (党政综合办)

  0354—3127168 (纪检监察室)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1:2019年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新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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