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山西教师资格网! 本站为【教师伴】旗下山西教师资格考试民间交流网站,最新教师考试动态请各位考生以山西省教育考试院www.sxkszx.cn或当地教育局所示为准。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招聘交流群

考生交流群

微信小程序

免费领课/找工作

在线咨询
公众号
交流群
考生交流
合作联系
在线做题
短信提醒
教师资格考试动态提醒
获取验证码

特别提醒:

1.提醒为短信模式,请填写本人正确的手机号码

2.确认预约后,会有专门的客服确认您预约的项 目,请保持通讯畅通

3.如有任何问题,请致电客服热线:
或点击网站首页的在线咨询

2015山西太原市认定教师资格体检通知(面向社会)

时间:
2019-02-26 16:26:46
作者:
邹老师
阅读:
来源:
山西教师资格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现就2015年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体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参加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含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人员)。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按照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体检。

  二、体检时间、医院及方式

  2015年5月18日前申请人自行到太原市行政区域内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参加体检。

  三、相关要求

  1、体检时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

  2、被体检人员需空腹。体检前,被体检人员填好《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附件下载,A4纸正反打印)相关栏目并张贴照片,不得隐瞒病史;携带《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附件下载)交由体检医院,由体检医院按照相关体检项目进行体检,注明体检结论,并由主检医生签名,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以示负责。

  3、被体检人员自行领取体检结果,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

  4、未按时体检的申请人不得认定相应教师资格;未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无效。

/uploadfile/2023/1222/20231222025709519.jpg

教师资格备考指导 立即定制专属备考方案

OR